中國同盟會(簡稱同盟會),亦稱為中國革命同盟會,是中國清朝末年由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等多個團體集合而成的革命組織,1905年成立於東京。其組織網路遍布中國與世界各地的華人社區。其發動多次推翻清朝的起義活動,包括成功推翻清朝建立共和政體的辛亥革命。
同盟會主要由孫中山、宋教仁、黃興、章太炎等人領導,由於其成員其包羅之眾,自1906年以後就不斷發生內爭,包括個人的衝突、理論的不同與革命方略的歧見,特別是由於一連串武裝起義的失敗,更增加了內爭的激烈性。辛亥革命後,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成為之後中華革命黨與中國國民黨之前身。
目錄
[隱藏]歷史[編輯]
成立
1905年8月20日,在東京市赤坂區頭山滿提供的民宅二樓榻榻米房,中國革命同盟會成立(後為避免日本政府反對,改名為中國同盟會),孫中山被推舉為總理,黃興等任庶務;除制定了《軍政府宣言》、《中國同盟會總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並決定在國內外建立支部和分會,聯絡華僑、會黨和新軍,成為全國性的革命組織。
方針政策
中國同盟會與孫中山設想的一個中華民國的政府組織一致:在總理下設行政部、立法部和司法部,這實際上是三權分立的原則。《民報》在章炳麟、陶成章等主編下,由胡漢民、汪精衛等執筆,與主張保皇、由康有為、梁啟超執筆的《新民叢報》展開激烈論戰,成為革命思想的重要陣地。
組織起義
中國同盟會曾在中國多處組織起義,試圖推翻清政府。自1906年起,同盟會聯合地方會黨,先後發動了如下多次起義:
革命經過
次數 | 時間 | 革命經過 |
---|---|---|
第一次廣州起義 | 1895年 | 孫中山率領鄭士良、陸皓東等人,準備襲取廣州。但是事機洩漏,清政府展開搜捕,陸皓東被捕犧牲(同盟會前身興中會發動)。 |
惠州起義 | 1900年 | 10月8日,孫中山命鄭士良等人於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鹽田區三洲田村一帶)發動起義(同盟會前身興中會發動)。 |
潮州黃岡起義 | 1907年 | 5月命余丑起義於潮州黃岡,歷六日而敗,又稱「丁未黃岡之役」。 |
七女湖起義 | 1907年 | 6月,又稱「丁未惠州七女湖之役」,命鄧子瑜起義於惠州七湖。 |
欽廉防城起義 | 1907年 | 9月命王和順起義於欽州王光山,又稱「丁未防城之役」。 |
鎮南關起義 | 1907年 | 12月命黃明堂起義鎮南關,並親臨指揮,又稱「丁未鎮南關之役」。 |
欽州、廉州起義 | 1908年 | 3月27日黃興由安南率革命軍進攻欽州,又稱「戊申馬篤山之役」。 |
河口起義 | 1908年 | 4月黃明堂起義於雲南河口,又稱「戊申河口之役」。 |
廣州新軍起義 | 1910年 | 2月倪映典發動新軍起義於廣州,又稱「庚戌廣州新軍之役」,失敗後部份避居香港之成員組成了支那暗殺團。 |
黃花崗起義 | 1911年 | 4月27日趙聲、黃興等人在廣州領導起義,農曆三月二十九日,又稱「辛亥廣州起義」、「辛亥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初期收殮到72具烈士遺骸,合葬於黃花崗。 |
武昌起義 | 1911年 | 10月10日由同盟會外圍組織共進會與湖北新軍革命團體文學社共同策劃,引發了各省響應宣布獨立,導致清帝退位,又名辛亥雙十革命。 |
分裂
同盟會在成立後不到二年即分裂,1906年,日本政府決定取諦中國留學生參加的同盟會,遂引起同盟會的留學生歸國或繼續在日本發展的爭論,雙方激辯不已,其中一名成員陳天華甚至以自殺明志,最後許多成員回到中國,但有的成員則選擇繼續留在日本,造成了第一次的分裂。
隔年,黃興與孫中山因為革命旗幟問題而產生糾葛。宋教仁則對同盟會中許多事感到心寒,萌生退意,向孫中山請辭庶務幹事長一職。宋教仁在日記裡寫到他對孫中山與同盟會的不滿,並且有另謀發展之心。
同盟會的第三次重大分裂,是因光復會的章太炎等人指控孫中山挪用會款的貪腐事件,甚至有人要求孫中山辭去總理一職,但是孫中山與其支持者則堅決反對,雙方僵持不下,互鬥激烈,章太炎與光復會等人選擇退出同盟會,孫中山與汪精衛、胡漢民等於南洋另組總部,在1907年同盟會幾乎瓦解。
辛亥革命後
同盟會在武昌起義之後又出現分裂[2],有一些人並不贊同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對孫提出的平均土地更有人反對。1912年8月7日,在宋教仁的組織下,同盟會、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和共和實進會聯合在北京成立國民黨,孫中山為理事長、宋教仁為代理事長。而章炳麟等人則與黎元洪組建共和黨。
組織
入會儀式
入會人手寫盟書並舉手宣誓:「聯盟人某省某府某縣人某某某,當天發誓: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眾處罰,天運乙巳年七月某日,中國同盟會會員某某某。」之後,由孫文帶入一小室,秘密傳授暗號:「問何處人,答為漢人。問何物,答為中國物。問何事,答為天下事。」禮畢,孫中山祝賀道:「自今日起,君等已非清朝人矣。」
成立後
同盟會主盟人(東京)
1906年後
1906年5月6日中國同盟會訂立的《中國同盟會總章》第十六條規定[3]
十六、本會支部於國內分五部,國外分四部,皆直接受本部之統轄,其區畫如下
國內之部: 西部一重慶一四川、貴州、甘肅、新疆、西藏。東部一上海一江蘇、浙江、安徽。中部一漢口一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南部一香港一廣東、廣西、福建、雲南。北部一煙台一山東、山西、直隸、陝西、蒙古、東三省。
國外之部: 南洋一新加坡一英、荷屬地及緬甸、安南、暹羅。歐洲一比利時京城一歐洲各國。美洲一金山大埠一南北美洲。檀島一檀山大埠一檀香山群島。
根據上述規定,中國同盟會於中國同盟會本部之下應成立如下組織:
- 中國同盟會西部支部(設於重慶)
- 中國同盟會東部支部(設於上海)-未成立。中國同盟會上海分會於1905年在上海成立,領導人蔡元培,1906年併入江蘇分會。
- 中國同盟會中部支部(設於漢口)-1906年成立。領導人胡瑛
- 中國同盟會南部支部(設於香港)領導人 陳少白
- 中國同盟會北部支部(設於煙台)領導人 蔣洗凡
- 中國同盟會南洋支部(設於新加坡)
- 中國同盟會歐洲支部(設於比利時京城)
- 中國同盟會美洲支部(設於金山大埠)
- 中國同盟會檀島支部(設於檀山大埠)
此後中國同盟會還成立過以下較大的分支機構:
- 中國同盟會南洋總支部-1908年在新加坡成立。
- 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1911年在上海成立。發起人東京總部委派傅夢豪、蔣洗凡,乘船抵達上海,聯絡各界促成國民總會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