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运动和西方发达国家保护环境对策
黄安年文 发表:《当代世界五十年》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黄安年的博客/2008年2月11日发布; 学术交流网/世界历史研究/当代世界五十年/2008年2月11日发布
本文是笔者发表在《当代世界五十年》(1945-1995)全球篇中第5专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108-125页),其中第14、15、21三个注释,公开发表时略去。学术交流网/世界历史研究/2002年6月16日网上首发。11年来,全球的环境保护运动又有了新的发展,但是全球协调环保政策存在许多问题。
************************************
环境保护运动和西方发达国家保护环境对策
黄安年文 发表:《当代世界五十年》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学术交流网/世界历史研究/2002年6月16日网上首发;2002年8月20日重发
一. 六、七十年代以来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
1. 六、七十年代环境保护运动
世界性环境保护浪潮是从六七十年代的发达国家开始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推动则是通过一些环境保护论著推动发展的。如:
1962年美国学者雷切尔·卡逊(Reachel Carsen)在波士顿出版了《寂静的春天》[1], 分析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被广泛使用的高效杀虫剂——DDT的聚集过程,它既杀死害虫,也能杀死害虫的天敌。这本书的精装本就发行了50万册。
1968年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发表《沙乡思考》一书, 迄今已有30多版,发行100万册以上, 大声疾呼环境危机。他在书中从美学、文化传统、道德和土地道德四个方面论述。他强调“孤立的以个人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保护主义体系, 是绝对片面的。它趋向于忽视从而也就最终要灭绝很多在共同体中缺乏商业价值, 但却是得以健康运转的基础的成份。”[2]
1968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普尔·埃利希写了《人口爆炸》一书, 强调人口过剩不仅是环境危机的加速剂, 也是更大环境危机的前兆。这本书10年内发行了300万册。
1971年美国学者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 在《封闭圈》一书中提出:“生态系统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 生态系统需要的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准则, 而不是私人的道德准则。”
1972年英国经济学家B. 沃德和美国微生物学家R·杜博斯组织的58国152名专家, 发表《只有一个地球》报告, 指出:“人类生活的两和世界——它所继承的生物圈和它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了平衡, 正处在深刻矛盾之中。”
一系列环境污染造成对居民生活的严重影响 并推动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展。
1948年10月26~31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发生因烟污染而导致43%的人受二氧化硫的刺激性气味而病倒, 17人死亡事件;
1952年12月5~8日, 伦敦烟雾事件,造成4000人死亡,8000多人得病;
1946、1948年在美国洛杉矶两次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
1955年8-9月, 又在洛杉矶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 造成400老人死亡, 在该地的250万辆汽车,日排1000多吨碳氢化合物石油烃废气、一氧化碳和氧化氮,铅烟进入大气与空气中其他化学成份反应产生浅蓝色烟雾, 由于地势使之长期滞留造成污染。
1970年7月8日, 在日本东京也发生光化学烟雾和二氧化硫废气使万人受害事件。
1970年4月22日美国1,500所大学和1万所中学全国性环境示威,参加地球日活动。[3]
推动日本政府重视环境保护的直接动因是, 五六十年代“四大公害”的影响。
1955年起的富山县神通川流域骨痛病事件, 因铅、锌冶炼厂排放含镉废水污染, 食用含镉稻米和含镉水而中毒;
1956年起的熊本县水俣市的水俣病事件因水俣氮肥厂乙酸乙醛反应管排出的汞渣和水供应污染使鱼类中毒引起的, 造成50多人死亡, 受害1万多人;
1964年起四日市哮喘病流行事件, 因炼油厂排出的废水中毒引起;
1968年的九州四国等地米糠油事件, 引起几十万只鸡突然死亡, 多人得病, 都是由于工业有毒气体或过量废气、废水污染致病致害的。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和污染剧增相同步,被称为“国民生产总污染”, 日本工业先进国被称为“公害先进国”。[4]
1972年6月5-16日, 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 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宣言:“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迫切任务”, “现在已经达到历史上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在决定世界各地的行动的时候, 必须更加审慎地考察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由于无知或不关心, 我们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和幸福所依靠的地球环境造成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害。反之, 有了比较充分的知识和采取比较明智的行动, 我们就可能使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在一个比较符合人类需要和希望的环境中过着较好的生活。”
这次会议强调要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制定健全发展战略, 提出两类不同的环境和污染问题:贫穷污染是由发展不足引起的;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如大气、水质、辐射、噪声、化学、热源等方面的污染, 则是经济高度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奢侈浪费造成的。[5]
70年以来, 环境保护意识已开始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 70年代初不及10国; 80年代以来已有100多国; 1972年非政府性环境保护组织有2500多个,1972年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1981年非政府性环境保护组织达15000个。1973年1月,联合国成立了环境规划署, 70年代初全世界的环境保护期刊有177种, 1980年达1,172种。几十项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协议或地区性协议开始生效。
2.八十年代的环境保护新浪潮
80年代以来, 伴随环境污染和大范围的生态破坏出现了战后第二次环境保护运动高潮。普遍重视整体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全球行动重视保护环境已成为大趋势, 并且逐渐成为各国政府首脑关注的问题。与此同时, 出现了许多群众组织以至政党。1971年以“拯救地球”为己任的绿色和平组织( Organization of Green Peace)宣告成立。该组织对环境污染提出警告, 并采取了非温和色彩的新形式。很快绿色和平组织发展为一个国际性组织。迄今在全世界的成员和同情者有250万人其中美国有90万人, 在许多国家, 设有办事机构。目前它在开展支持裁军、消除核武器和核潜艇、保护太平洋环境和海生动物的运动的同时,还开展了反对在南极进行商业活动、在海洋开发石油、焚烧固体危险废料、污染大气酸雨等活动。它强调一切最严重的环境问题都是超越国界的, 应由所有国家共同解决。
在环境保护和反核和平运动中, 一些国家还产生了绿党, 并逐步登上了政治舞台。
1973年成立的美国绿党, 主张绿化城市, 改善环境。
1980年成立的联邦德国绿党在1983年大选中成为第四大党, 主张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停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大型工程。
1981年成立的瑞典绿党反对不顾环境污染把经济增长放在第一位, 在1988年大选中,,环境问题成为政坛争论的焦点之一。
1983年成立的日本绿党, 主张建立一个基于自然和人类共生为目的的价值观社会。
在意大利的绿党也以维护环境和生活水平为目标。
一般说来,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绿党组织寻求:“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 以生态平衡为纲领, 建立“具有人道的和生态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6]
二.美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
1.五六十年代美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
1961年3月31日,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全国野生生物展览馆开幕典礼上发表演说, 描绘了一幅美丽的蓝图。它说:“我们共同的目标是那样一个美国。这个美国具有开阔的空间, 新鲜的用水, 碧绿的原野; 在 那里, 野生生物和大自然的美景不会遭到破坏; 城市人口虽然不断增加, 但他们依然能够到乡下去, 依然能够享受久日的文明, 并且看到作为一个国家, 我们的伟大所赖以生存的物质和精神力量。”[7]
还在1960年, 美国政府就颁布了《联邦危险物质法》。1963-1964年间, 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些环保法令。如1963年12月17日的《洁净空气法》对联邦机构和各州合作处理空气污染的办法作出了规定,1965年10月20日、1967年11月27日、1970年12月31日多次修订, 称《清洁空气法》。1964年9月3日国会通过了《水土保持法》和《国家野生环境保护法》, 其中包括划出公园与娱乐场所的用地, 保护各处污染危险的珍稀动植物。1964年的《荒原法》,
1964年5月, 约翰逊在伟大的社会演说中说:“美好的美国已处于危险之中,我们的饮水, 食物和呼吸空气已受到污染的威胁”,“几年前我们非常关注丑陋的美国的, 今天我们必须行动起来,阻止一个丑陋的美国。”[8]1965年1月8日,约翰逊向国会提出了关于环境保护的特别咨文。
在约翰逊总统任期, 先后颁布了1965年的《鱼类和野生动物协作法》; 同时颁布《水源规划法》、《水质法》(1965.10.2)、《农村供水法》,设立水污染管理署, 要求各州规定河湖的水质标准; 这一年还颁布了《固体废物处理法》, 规定小汽车的排汽标准。1966年颁布了《国家交通和汽车安全法》; 同年颁布《公路美化法》, 规定要:“铲除高速公路附近的废弃物及垃圾, 并在公路附近建立风景地带”,“管理户外广告”,“保存自然美景”。1966年11月3日, 颁布《清洁水恢复法》;1967年颁布《空气质量法》。1968年颁布《小汽车排气标准法》、《荒原和河流风景法》, 规定:“为着人类目前和将来的利益和享受, 对国家那些处在一定环境中, 具有风景、娱乐、地质、渔业、野生生物、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方面价值的河流,应当加以保护。”1968年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党纲都有环境方面的政策。[9]
在这个基础上, 美国国会于1969年12月30日通过了经修改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 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大法。它明确规定其目的是:“①履行其每一代人都要做子孙后代的环境保管者的职责; ②保证为全体美国人民创造安全、健康富有生产力并在美学和文化上优美多姿的环境; ③最广泛地合理使用环境而不使其恶化, 或对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 或者引起其它不良的和不应有的后果; ④维护我国历史、文化和自然等方面的重要国家遗产,并尽可能保持一种能为个人提供丰富与多样化选择的环境; ⑤使人口和资源使用达到平衡,以便人们享受高度生活水准和广泛的生活舒适; ⑥提高可更新资源的质量, 使易枯竭资源达到最高程度的再循环。”
该法在第一篇第一节第一条宣布:“鉴于人类活动对于自然环境的一切构成部分的内在联系具有深远影响,特别是人口增长、高度集中的城市化、工业发展、资源开发以及新技术日意飞跃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 并鉴于恢复和保持环境质量对于人类的普遍幸福和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 国会兹宣布:联邦政府将与各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有关的公共和私人团体进行合作, 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包括财政和技术上的援助, 发展和增进一般福利, 创造和保持人类与自然得以在一种建设性和谐中生存的各种条件, 实现当代美国人及其子孙后代对于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要求, 这乃是联邦政府一如既往的政策。”
该法宣布成立总统属下的环境质量委员会,从1970年7月1日起总统要按年度向国会提交一份环境质量报告。其中包括:国家各种主要的自然环境, 人为环境或改造过环境的状况; 环境质量管理和使用, 当前和未来的趋势; 可供使用的自然资源满足全国生活和经济需要情况; 对联邦政府、州、地方征服及非政府性机构或个人计划活动的评价以及各种、补充方案和立法等。[10]
1970年尼克松总统在联邦环保责任的声明中说:“必须把环境看作是一个互相关联的体系”,“更有效地控制污染的办法是识别污染物, 循整个生态系统进行追踪, 观察和纪录它们生成时形态的变化; 弄清楚人类及环境遭受污染的全面情况; 研究污染方式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确定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从何处着手治理最为合适。”[11]
1970年1月22日, 尼克松在致国会的咨文中说:“70年代的大问题是:要么我们向周围的一切低头认输, 要么我们以活力去缔造和平, 开始恢复已经被我们破坏的天堂、陆地和水流。”“清洁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广阔的空间——这些应该再一次成为每一个美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力。”他宣布要提出“美国历史上这个领域当中内容最广泛、耗资最多的计划”,其中包括耗资100亿美元的全国性清洁水计划; 现代的市政废物处理计划; 为控制空气污染进一步提高汽车发动机设计和改进燃料成份, 把空气和水作为稀有资源来看待; 要求内容广泛的新立法, 在可能的程度上要求商品价格应该在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确定生产和商品费用。咨文还呼吁处理经济增长和生活质量的“一对基本矛盾”。[12]
由于几届政府的重视, 当时为害严重的明显的污染已经减轻, 大部分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对居民健康的威胁减小, 大部分河流逐渐适合捕鱼和游泳, 一些特殊的含毒物质污染也有所控制,很多野生动植物的数量正在增加, 环境保护意识开始流行。
2.七八十年代美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
进入70年代, 美国当时面临酸雨性矿物的排放、核电站的污染、工程队的疏浚物、船舶倒出的垃圾以及公共工程和石油的污染, 特别是油轮事故造成严重污染, 如1968年圣巴巴拉海峡海上油井渗漏, 对加州海岸带来严重后果, 1970年一艘油轮在靠近新斯科舍的海上遇险, 漏了400万加仑燃料油, 污染了约200英里的海岸线。所有这些都对水质净化造成威胁。因此,在1970年尼克松签署了《水质改进法》。同年, 尼克松还颁布了《环境质量改进法》, 以与污染与环境质量退化作斗争; 尼克松还颁布《空气洁净法》, 规定环境保护局要自法令颁布之日起, 90天内提出关于全国境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最大含量标准, 确保公共卫生得以充分保护, 还限制在5年内达到这些标准。还要求汽车工业部门在1975年前减少汽车排放量90%,对其它部门也规定了类似标准, 并要求各州按联邦规定的控制空气污染标准办事。1970年尼克松还颁布了资源复原法, 规定拔款453亿美元, 作为进行资源复原的经费, 建立资源复原体系, 废物循环利用和规划废物的处理系统。
1970-1971年间, 联邦政府建立了几个环保机构, 包括作为总统咨询机构的环境标准委员会;执行联邦反污染计划的环境保护署; 防止石油溢漏等海洋污染的全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等。有人认为, 1970年是美国“联邦政府处理环境问题的转折点”。尼克松还在1971年召开了白宫青年会议,强调“近年来环境退化已被认为是主要问题”。在一些人们中消费价值观逐渐发生变化。例如, 长期以来, 人们一直以产量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状况,GNP的收益作为社会健康和繁荣的象征。一个工厂生产价值1000万美元的纸, 可能也造出数以吨计的废水流如附近河流, GNP的增长和废品污染物的增加相同步, 因而有人主张商品生产和环境生产两种统计数字。
1972年颁布了《沿海地区管理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法》、《防止水源污染法》。规定在今后3年内拨款250亿美元, 为1985年前净化全国水源计划的一部分。1972年还颁布了《联邦环境农药控制法》、《噪声控制法》; 《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区法》等。
美国政府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立法,如1973年颁布了《濒危物种法》、《横穿阿拉斯加管道授权法》; 1974年颁布了《饮用水安全法》; 1975年颁布了《危险物质运输法》。
1976年颁布的《资源保护及恢复法》, 是第一个关于有毒废物的重要法规, “旨在弥补环境法中的最后一个漏洞, 即未加管理的陆地废弃物及有害废物的处置”, 规定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严格而明确的管理制度。授权环保局对那些可能造成“健康和环境的急迫和重大威胁”的有害废物进行管理。1984年又进行了修改, 规定禁止向任何含有地下饮水的地层处置有害废物, 包括地下矿井等地堆放固体废弃物。同年颁布《有毒物质控制法》; 这一年12月10日,美国环境保护局命令克莱斯勒公司收回20.8万辆1975型的小汽车, 因为这种汽车的错误设计导致过分污染。
卡特在竞选总统时说:“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方面的标准, 而且也 是为达到一个更合理的社会所必需的。如果我当选总统, 我将坚持严格执行《联邦水污染控制法》, 以保护我们的海洋、江河、湖泊免遭危害。我将要反对削弱该法案规定条款的尝试。” 1977年卡特政府颁布了《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批准用287亿美元补充经费来控制水污染, 同时修改1972年《防止水污染法》。1978年颁布了《边缘大陆架法》、《港口和油船安全法》、《发电厂和工业原料使用法》、《铀厂尾矿放射管制法》。这一年卡特政府还根据1906年的《古迹保护法》,把阿拉斯加州5600多万英亩的联邦土地纳入公用系统,为国家的天然纪念物。
198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生物能和酒精燃料法》、《固体废物处置法》, 法案规定固体废物指:“产生于工业、商业、采矿和农业生产及社会活动的各种垃圾、废料、废渣......及其他排放物,包括固体、液体、半固体或含有气体的物质。”此外,还有《超级基金法》、《酸性物质沉降法》。这一年的5月21日, 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阿拉斯加自然环境保护法》,使1.04亿英亩的土地成为保留自然环境面貌地区、野生动物禁猎地和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区。1980年还通过了《船舶污染防止法》。1982年颁布了《核物质人身保护公约实施法》、《核废物政策法》。
3.九十年代美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
1989年1月9日, 里根向国会提出《我们正在变化的星球:美国对于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一项战略》报告, 建议对全球气候变热和臭氧层减损进行预测研究。1989年美国总统大选时, 布什、杜卡基斯都认为, 应该在研究与发展、空间科学、环境保护、教育四个方面增加投资。布什表示将向地球日益变暖、臭氧减少、热带雨林退化、物种灭绝和海洋污染等问题作斗争。“美国将在与其他国家合作方面树立榜样并承担领导作用。”
1989年2月9日, 布什总统在向国会发表的首次演说中宣布: 新政府在国内问题采取的三项主要措施之一是, “保护环境, 保护未来, 对环境采取新态度。”1989年1-2月号美国《世界观察》双月刊在《供布什政府考察的一项全球环境日程》中称: 90年代引起关切的将是全球性的, 如果要使世界执行大胆的计划来解决全球变暖问题, 那就需要美国采取新的主动行动。
进入九十年代, 美国政府拓宽了环境政策, 把它纳入政府对外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典型表现为:
1)1990年2月26日, 美国国务卿贝克在全国州长协会上发表关于环境问题的政策声明: 他列举“美国对外政策四大目标——巩固国外的民主制度,促进繁荣和经济自由,保证全球安全及促进有效的国际合作其中都包含环境问题这一重要因素。”他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 环境问题对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主、繁荣、安全、合作还有环境——它们都是互相联系着的,正因为如此, 总统和我们采致力于确保环境问题完全纳入我们的外交努力之中。”“这就给我们的对外政策注入了新的活力”。他提到“正是在保加利亚首都索菲亚召开的国际环境会议, 对触发那里的人民革命起了推动作用。”“鉴于我们正在努力结束冷战, 环境问题显然是总统和我努力寻求的东西方之间有着共同利益的问题之一。”
在关于解决温室气体方面, 贝克说:“我们保证在2000年逐步停止氯氟碳的生产, 以保护臭氧层, 氯氟碳对温室效应的形成也有很大作用; 总统已发动一场大规模绿化运动, 名为`美丽的亚美利加', 根据这项多年的计划, 我国公民每年将与政府和企业部门合作植树十亿颗,这些树将为野生动物提供生存环境, 这些树还能吸收导致温室效应的主要气体二氧化碳; 最后, 我们将致力于实行一项保护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益的计划, 减少使用矿物燃料还可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它们还给我们带来其他方面的好处”。[13]
2)克林顿1991年12月12日发表《美国安全的新契约》。该竞选演说说:“我们对于安全所下的定义必须包括对人类的共同威胁。在环境以及其他全球性问题上,人类的生存有赖于美国的领导。” 1992年7月13日, 美国民主党纲领《致美国人民的新契约》称:“对环境的责任。为了我们自己以及子孙后代, 我们必需保护环境。我们要保护古老的生长森林, 保护重要的动物栖息地和植物产地, 对湿润的土壤采取真正的`无净损耗'的政策, 减少对有毒的化学农药的依赖, 保护之关重要的土壤、水和空气资源, 反对再在近海钻井采油以及在我国许多环境非常重要的地区探采矿, 减少海上石油泄漏和有毒废料排放以解决海洋污染问题。”
在谈到保护全球的环境时, 纲领说:“为了子孙后代, 我们现在必须采取行动, 挽救地球的健康,挽救我们孩子的健康” ①解决地球变暖问题, 美国应成为领导, 而不应成为障碍;②臭氧耗竭, 在寻找替代氯氟甲烷和臭氧层中其他正在耗竭的物质替代物中, 美国应成为领导者; ③生物多样化; ④鼓励发展中国家保护他们的环境遗产; ⑤人口增长。[14]美国的环保局正制定全新的新环保计划, 即把重点放在管理整个工业界, 而不是治理个别污染物。[15]
三.日本和西欧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1.日本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政府先是在1958年颁布了《关于限制工厂废水法》和1962年颁布了关于排烟的法律等局部性立法。1967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日本公害对策基本法》, 1971、1973、1974年又三次修改。它规定:“公害”的含义是指:“由于工业和人类其他活动所造成的相当范围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振动、地面下沉和恶臭气味以至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和政府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向国会作出报告。”[16]
1970年日本召开了被称为“公害国会”的临时国会, 制订并修订了14项有关法律, 奠定了现行环境政策的基础。1971年设立环卫厅作为总理府的直属机构。日本政府制订和修正了环境标准; 逐步提高防排标准和扩大防污范围; 规定了限制排污总量标准; 确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立法。这一时期的特点表现为: 立法、行政、经济手段并举而以立法为主;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私人团体并重而以中央政府为主; 并由局部转向有重点的综合治理。[17]
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在1972年出版的《日本列岛改造论》一书中提出了“建设没有公害的工业基地”的设想, 强调“除非居民的生活环境免遭破坏以及细心保护天然环境, 否则今后地方建设计划寸步难行”, “保护居民的生活环境与自然, 必须同开发工作齐头并进。”在谈到蓝图时, 他说:“把大城市多余的工厂和大学迁到别的地方, 将建设一个没有公害的物价稳定的美好的生活天地。人们将在每周两天休息制下, 从事有意义的工作。二三十岁左右的精力旺盛的人, 住在靠近工作地点的公寓, 到了四十岁左右时, 住在有田园的房子, 可以把年迈的父母请来加以照顾, 到周末就驾驶汽车全家到附近的山河海去游玩, 以享天伦之乐, 也可热心地当起假日木匠和假日农夫。这样不论大城市和地方, 人人都过着像个人样的生活。”“在整个日本建设一个使家庭欢聚一堂, 老人安度晚年, 青年充满美好理想的社会。”[18]
日本政府的环保措施, 可以概括为:
①制订和修正环境标准。先后对大气、水质、土壤和噪声等方面的标准作出规定, 每年的《环境白皮书》公布环境标准实行情况, 逐步提高防排标准和扩大防污能力。
②规定限制排污标准(总量限制)。在燃料方面, 禁止在锅炉中使用高硫燃料,逐步实行汽车用油无铅化;
在日常生活中, 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含磷洗衣粉。日本有《限制噪音法》、《限制振动法》、《防止恶臭法》;
在防止土壤污染方面有关于防止农用土壤污染法;
在防止地基下降方面有:《工业用水法》、《关于限制抽取建筑物用地下水法》等。还有其他专门性立法20多个。
③预防公害发生, 规定〈公害损害健康赔偿法〉。
④保护自然环境。规定《自然环境保护法》、《天然公园法》、《城市绿地保护法》、《限制特殊鸟类转让法》等。到1983年日本的自然公园总面积工532万公顷, 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4%。
2.西欧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西欧国家也普遍重视环境保护立法的制订, 以英国为例: 为控制工业污染,1974年政府颁布了《职业卫生与安全法》;
为防止大气污染, 1956年修订并改名为《清洁大气法》, 1968年又修改为《1968年清洁大气法》。
为防止水污染, 1951年修订了《河流污染防治法》, 规定未经许可向河流排放, 是一种违法行为。1960年又颁布了《清洁河流法》, 1963年颁布了《水资源法》, 1973年颁布了《水法》。
对于固体废弃物, 1967年颁布了《生活环境舒适法》, 规定地方政府提供垃圾堆放场所。1972年还通过了《有毒废弃物处置法》。
对噪声物污染, 于1960年颁布《噪声防止法》。
此外, 1972年颁布《有毒污水处理法》。
1974年英国还制定了一部综合性污染控制法规:《1974年污染控制法》。[19]
四.1992年全球环境保护政府首脑会议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12日在里约热内卢召开, 118个国家参加发表了《里约宣言环境与发展宣言》、《二十一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三个文件和两个条约《气候变化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5.22在内罗毕99国会议通过)。
1992年全球环境保护政府首脑会议在以下一些问题上存在争端: 防止地球变暖问题: 关于控制二氧化碳及其它废气排放量; 关于资金合作与技术转让; 以及保证履行公约义务的方法。主要涉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之间的利害关系, 在会前举行了环境保护与开发的四次谈判( 1990.8-1992.5)。
中国政府在会上阐明了自己的环境保护政策主张:
①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 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是当前的首要问题, 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时, 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这种合理的迫切的需要。各国的经济发展不能脱离环境的承受能力, 应该实行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发展战略, 实行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②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 从历史上看, 环境问题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物造成的, 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恶化负有主要责任。
③加强国际合作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 各国在开发利用本国自然资源的过程中, 也应防止对别国环境造成污染。
④保护环境和发展离不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⑤处理环境问题应当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当前, 在重视气候变化,生物多样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时, 特别需要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沙漠化, 植被减少, 水旱灾害等生态破坏问题。[20]
在这以前召开的环发大会部长级会议上, 我国政府阐述了在环发领域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五原则:
①使全世界人民在美好的环境中享受更家美好的生活。对尚处于经济发达初级阶段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 贫困和不发达是环境退化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②必须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 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之上。
③实事求是地考虑造成地球生态恶化的有区分的责任, 和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和能力。
④妥善处理各环境领域中的问题, 特别是资金和技术转让等问题。
⑤只有在整个国际社会的积极、有效参与下采有意义。[21]
1992年全球环境保护政府首脑会议, 对于推动全球环境保护和协调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政府积极推行二十一世纪议程, 1994年国家环保局公布了为期五年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纲要》, 要求在今后五年内减缓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保持重点城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力争部分重点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促进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好转. 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为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远景目标打下基础。[22]
注释:
[1][美]雷切尔·卡逊著:《寂静的春天》, 科学出版社, 1979年。
[2][美]奥尔多·利奥波德著:《沙乡思考》,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0年。
[3][美]霍奇斯著:《环境污染》, 商务印书馆, 1981年;[美]艾伦著:《拯救世界--全球生物资源保护战略》,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84年。余谋昌:《当代社会与环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6年。井文诵等:《当代世界环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9年。杨维荣等: 《环境化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0年。
[4]中日经济专家合作编辑:《现代日本事典》, 第229~230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年。何大章等:《人类生存和
环境保护》,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5年。
[5]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世界经济百科全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曲格平、尚忆初:《世界环境问题的发展》,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7年。《环境保护十年选编》, 环经保护杂志社, 1984年。
[6][美]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著:《绿党政治》, 东方出版社, 1988年。
[7][美]约翰·肯尼迪著:《扭转颓势》, 第119-120页, 三联书店, 1976年。
[8][美]林登·约翰逊著:《在密执安大学关于伟大的社会演说》(1964.5.2), 转自约翰·A·加勒特等:《20世纪的美国—现代文献和见解>>, 1968年英文版
[9][美]Rachard B. Morris e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History, 632-642P. N.Y.1976.,Henry Commager,ed.宝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New Jersey, 1973. [美] 《美国联邦环境保护法规》,中国环境科学 出版社,1993年。拙著:《二十世纪美国史》,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89年。
[10]彭守约等编:《环境保护法资料选》, 第432-438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
[11][美]尼克松:《美国总统公文集, 1970年卷》, 1970年英文版。
[12][美]尼克松:《致国会的第二个年度咨文》, 转自《史学选译》, 1988年总第14期。
[13][美]贝克: 《贝克称环境问题在美国对外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 1990年3月22日, 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
[14][美]克林顿: 1991年12月12日在乔治敦大学《关于美国安全的新契约》的演说, 载《美国新总统克林顿》, 军事谊文出版社, 1992年;《克林顿》, 东方出版社, 1992年。
[15][美]《化学和工程新闻》周刊, 1994年7月25日,《参考消息》转引。
[16]彭守约等编:《环境保护法资料选编》, 第439-446页,武汉大学出版社, 1985年。
[17]中日经济专家合作编辑:《现代日本事典》, 第229-230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年。
[18][日]田中角荣著:《日本列岛改造论》, 商务印书馆, 1972年。
[19]程正康著:《环境法》, 第83~86页,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0年。
[20]李鹏:《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2年6月13日。
[21]宋健:《在环发大会部长级会议上的发言》, 《人民日报》1992年6月10日。
[22]中国国家环保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纲要》, 1994年2月1日。
[2002年6月15日说明:本文发表在《当代世界五十年》(1945-1995)全球篇中第5专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108-125页,其中第14、15、21三个注释,公开发表是略去。黄安年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世界历史研究/2002年6月16日网上首发]
[2002年8月20日说明:重发时分上、下篇]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世界历史研究/2002年8月20日重发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世界历史研究/当代世界五十年/2008年2月1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