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除了國防和外交外,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持原有的立法權、行政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例明香港要以「循序漸進原則」實現普選,香港自1997年後,已產生了四屆香港行政長官,全是選舉委員會選出,而選舉委員會產成員中,佔絕對多數是政治觀點親中央的人士,中共中央從而保證了一定的人士必然當選成為行政長官,廣大香港居民並無資格參與選舉,因此,不少香港人和媒體稱之謂「小圈子選舉」。而自香港回歸以來,爭取普選行政長官的聲音不斷。例如根據2007年8月,港大民調顯示,支持普選的市民甚至超過一半[9][10]。
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了香港普選時間表: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立法會全部議員可由普選產生。香港特區政府表示為落實普選,會充分考慮了市民、社會各界及立法會的意見,[11]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領導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現正進行政改諮詢。[12] 對於普選方法,早於2010年,泛民主派等人已多次促請政府盡快諮詢。[13][14]
2014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自香港主權移交17年以來單方面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作出闡釋,宣稱香港社會有人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 認識模糊、理解片面。所謂的香港高度自治「限度在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並指出在「一國兩制」中,兩制僅能「從屬」於一國,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特首與立法會普選制度都要「符合國家安全及利益」。
就《一國兩制白皮書》的發表,香港多份報章發表評論,《明報》的社論表示,中央處理香港事務由過去的寬鬆變為收緊,中央全面掌控香港事務,港區政協委員何柱國擁有的《星島日報》的社論則認為;《白皮書》提到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沒有什麼新意,只是中央首次如此詳盡地闡釋對香港的權力,是為了打破一些人的幻想。而《蘋果日報》報導引述時事評論員林和立表示,《白皮書》是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國際認可的法律條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修訂版,而新的演繹違背了鄧小平的原意,習近平這樣做也違背了國際法精神,將會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失去信心,破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15]
2014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就政改決定草案所作的說明中再次強調,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16]對於「愛國愛港」論,多位香港民主派均表示不滿,香港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反對只有由中央挑選過的人讓大家投票選舉的。香港公民黨主席表示,這篩選方法顯示中央不信任香港人。香港工黨主席李卓人說如果中央設「篩選」的話,明顯是針對香港的泛民主派,是「假普選」。香港大學法律教授陳弘毅認為,「愛國愛港」是一個政治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又認為香港普選應採用法律上可操作的標準和制度。[17]
特首普選方法的爭議
2014年8月31日,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決定,為2017年特首普選方法設下框架,提名委員會要按照第4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規定組成,維持1200人,特首候選人規定是2至3人,每名候選人須獲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至於提委會各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內由哪些組織可以產生提委會委員,可在本地立法層面處理。泛民政黨及民間部分人對決定感到不滿,表明23名泛民議員表明投反對票。建制陣營就指出,落實普選後可以再完善制度,促請落實普選。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形容,對話之路已走到盡頭,行動一觸即發,佔中行動會聯同各界展開抗爭。學聯就會發動一波又一波的不合作運動。[18]
有評論認為人大常委會以170票全票通過特首普選方法,目的似是想告訴港人,中央政府決意堅定,港人休想作出修改。特首候選人必須獲提委會一半或以上的支持,顯示中央在候選人產生的階段,已要確保不會有中央不可以接受的人參選,而不是去到最後才拒絕任命港人選出來的特首。[19]
《香港基本法》關於選舉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條文
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佔中」構想提出
2013年1月,香港大學法學副教授戴耀廷表示,若市民不再施以更進一步行動,普選的目標將會無法達到。他在1月16日投稿《信報》,以「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為題,鼓勵市民及民間領袖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形式表達港人自決的權利。
他認為,過去港人各種爭取政治權利的真正方式,如遊行示威、苦行、五區公投和佔領政府總部兼絕食等帶來的壓力都可能不能夠令北京政府讓步,所以提議發起佔領中環行動[21][22],論述及策劃期定於2013年前半年,運動時間將會在2013年7月或2014年初夏,希望透過是次運動爭取香港的特首普選。
自在報章發表文章後,戴耀廷持續出席不同的研討會、訪問及交流活動等,並在聆聽各方意見後將其初稿逐步改為四部曲、五部曲及七部曲,包括萬人簽誓言書、商討日、民間電子公投、超級區議員辭職進行變相公投、合法的不合作運動、不合法但不會影響社會秩序的不合作運動,以及最終佔領中環的行動。[23]
行動策劃
信念書發表
2013年3月27日,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表示這個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認為這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認同其信念者為了實踐理想而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純是個人的決定[24]。
4月28日,活動的秘書處正式成立,10名支持者也一同亮相,他們包括牧師郭乃弘、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身兼教協研究部主任的中學教師張銳輝及教協電腦部副主任潘瑩明,醫生吳錦祥、律師鄧偉棕,商界蔡東豪、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曾任記者現從事客戶關係業的徐少樺及來自文化界的陳慧[25]。
第一次商討日
2013年6月9日,「佔領中環」舉行首次商討日,約700名參與者討論佔中問題,並歸納出要加強宣傳論述、變成全民運動等七大要點,為下一階段佔中活動將滲透社區做好準備。[26]。
第二次商討日
和平佔中在2014年3月9日下午,香港中文大學康本國際學術園舉行和平佔中商討日(二)總結及前瞻大會,邀請已簽訂了和平佔中意向書的香港市民參加。
第三次商討日
2014年5月6日,戴耀廷等人在香港中文大學、北角等地舉行第三次佔中商討日。
622全民投票
2014年6月20日至29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對佔中政改公投的全民投票,分為電子投票和實體票站投票。電子投票由6月20日正午開始,於6月29日晚上9時結束。 而實體票站投票則於6月22日在全港設立15個投票站,並在6月29日增至21個投票站供市民投票,其中一個投票站更設於長洲離島。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