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飞 译 王天成 审校(原编者按:本文作者哈迪∙梅里曼(Hardy Merriman)是“国际非暴力冲突研究中心”(ICNC)总裁。他的研究和写作聚焦于世界范围的草根公民抵抗运动如何才能成功争取权利、自由和公正。本文原文2010年11月19日发表于《开放民主》(Open Democracy)。感谢作者同意《民主中国》发表该文中文版。)
决定世界上非暴力运动成功与否的三大要素是:一致抗争、计划和非暴力纪律。
是什么使得公民非暴力抗争有效?
如果我们认同“权力从来不是靠施予而得,总是通过抗争而来”这句政治格言,那么必定能够得出如下结论:历史上的非暴力运动的成功原因是他们所使用的权力比对手强大得多。
但是这个结论和目前被广泛接受的一个假设,即权力来源于对资源的控制和施暴的能力,相冲突,直接给这个假设的正确性打上了问号。
如果这个假设完全正确,那么,面对武装和资源都占优势的对手,非暴力运动必定全部失败。但历史证明,非暴力抗争在近一百年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举例如下:
二十世纪三十四年代,印度人发起了规模宏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通过罢市、罢工、罢课、拒绝纳税、拒绝服从等方式,使得英国人无法统治印度、选择离开,从而赢得了独立。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通过非暴力运动,例如,蒙哥马利的黑人公民通过罢乘反对公交车上黑白隔离设施,纳什维尔的抗议者在午餐柜台前静坐示威,以抗议种族隔离制度,获得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支持,并最终赢得了平等权。
1965至1970年间,美国农场工人工会从一个微小、实际上没有资金支持的地方组织发展成全国性的工会,靠的就是在抵制加里福利亚葡萄种植园主的运动中成功运用了罢工、拒买。
1986年,菲律宾的活动家和军队中的反对者组织了反对由美国幕后支持的费迪南德•马科斯独裁政府的百万人示威大游行,最终迫使其逃离国土。
1988年,智利人克服了长久以来被残暴的奥古斯托∙皮洛切特独裁政府灌输的恐惧心理,发起了反抗示威运动。运动高峰期,皮诺切特(Pinochet)的支持者们甚至他的军队亲信均叛他而去,最终他被迫放弃权力。
1980至1989年间,波兰人组织发起了一个独立的工会,开创了团结工会运动,最终从苏联人手中夺回了自己的祖国。
1989年,被称为“天鹅绒革命”的反抗罢工运动导致了捷克斯洛伐克从共产主义到民主政体的和平转型。1991年,东德、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爱沙尼亚也完成和平转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南非终结了种族隔离制度。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从八十年代初期就已开始的罢工、抵制、公民不服从等运动以及外部制裁。
接下来的十年里,塞尔维亚、格鲁吉亚、乌克兰通过动员民众反对不公正的选举结果而分别在2000、2003、2004年终结了专制统治。
2005年,黎巴嫩人通过声势浩大的非暴力运动终结了叙利亚的军事占领。
2006年,尼泊尔人通过规模浩大的不服从运动恢复了文官政治。
2007至2009年,在武力暴动和军事统治期间,巴基斯坦的律师组织,公民社团以及普通公民成功恢复了司法独立,撤销了国家紧急状态令。
民众不服从 统治者就无从统治
上述以及其他公民抗争运动的成功原因在于他们深谙权力的含义:几乎所有的机构、组织、系统都依赖于普通大众持续的认同、合作和服从。因此,如果民众有组织有战略地撤回认同,撤回合作,撤回服从,那么他们将获得强大的力量,那些总统、总理、将军、首席行政官等掌权者将无法再不受制约地统治。
非暴力战术包括罢工、抵制、示威游行、公民不服从,设立平行机构以及其他创造性的行动。
这些战术的使用并不必然是出于道义原因,而是因为很实用。
他们之所以选择公民抗争是因为类似的战略在国内外的历史中都取得了成绩,并且认识到在当时有限的选项里,这种抗争形式的成功几率更大。
技能和条件
虽然非暴力运动取得了很多激动人心的胜利,但也不乏诸多失败案例。
波兰和捷克的非暴力革命取得举世瞩目的胜利的同一年,中国发生了天安门广场大屠杀。
接下来的十年里,缅甸、津巴布韦、埃及和伊朗也使用这些非暴力抗争战术(tactics),但是迄今没有达成目标。
东帝汶为赢得民族自决的抗争中,公民抵抗运动功不可没。但是,受其鼓舞的巴勒斯坦、西巴布亚,同样是以公民抵抗为基础的民族自决抗争却仍未成功。
这些及其他案例之间的差异,原因何在?
对于导致这些和其他运动成功或失败的因素,理性和知情的人可能会有不同见解。
每种情况都非常复杂,难以建立直接的因果关系。
我从记者、专家及其他人士那里经常听到的论点是,这些运动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取决于社会结构、特定时机和特殊情况。
例如,有些观点认为非暴力运动只在压迫者不愿动用致命武力的社会里才有效。
另一些观点认为一定的经济环境(如经济意识,收入水平,财富分配,中产阶级的形成)和教育水平是促成运动成功的重要因素。
还有一些观点认为超级大国和区域霸主担当的角色比其他因素更为重要,决定了运动的结果。
还有其他因素,诸如种族多样性、政治文化历史、人口规模、国土面积等等。是的,它们都会影响抗争运动的进程。
但是,与这些基于社会结构和外部条件的因素相对应的,是基于运动本身的,即在运动中进行抗争的技能,也就是学者们所说的“能动性”(agency)。技巧和能动性所代表的变量,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采取什么战略,使用什么措辞以鼓动民众参与进来,如何结成联盟,何时及何处打击对手,以及公民抗争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众多决定。
我觉得这些基于运动技巧的因素被非暴力运动的研究者们严重低估,甚至直接忽略了。讨论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已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不过,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怀疑甚至不知道非暴力运动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权力是可以通过集体行动自身从强大的掌权者手中夺过来的。
相反,他们相信一定是某些外部因素或者极端条件才促成了那些运动的成功。
然而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结构和外部条件对运动过程及结果的影响而贬低能动性和技巧的作用。
实际上,能动性和技巧是有决定性作用的。在某些案例中,它们使运动具备了克服、避免、或扭转不利条件的能力。
在商业或者军事领域,对技巧和能动性的重视已是常识,那为何公民抗争运动在这一点上要有所不同呢?
如果有人告诉一个军官或者商业集团的CEO,在实现奋斗目标的过程中,战略是无足轻重的,物质条件才是决定因素,那一定会遭到嘲笑,孙子兵法也不会如此著名。
回到本文的论题,什么使得非暴力运动有效?我们可以从过去发生过的运动的战略选择和最佳做法开始着手寻找答案。
在众多基于能动性和技巧的因素中,我们提炼出了三个成功要素:一致抗争(unity)、计划(planning)和非暴力纪律(discipline)。
一致、计划和非暴力纪律
乍一看,这三个特征的重要性似乎是不证自明的。但是从战术及微观层次看待运动时,我们往往忽略了它们的重要性和深刻的含义。每个特征都值得详述。
一致抗争非常重要,因为非暴力运动的力量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简而言之,数量很重要。支持者越多,运动的正当性和力量就越强,战术选择也越多。因此,成功的运动会持续不断地向外接触、联络新的社会群体:男女老少;城镇人和农村人;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工农商;专业人士;富人,中产阶层和低收入人群;警察军人和司法界人士等。
成功的运动还会不断地去争取对方阵营的支持者,懂得为了一个统一的愿景所持续的公民抗争,其力量之一就是分化对手阵营,诱导对方的人反叛。
例如,南非的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结合持续不断的公民破坏行动与民族和解诉求,终于赢得了广泛的支持,成为一致要求变革的运动,甚至包括曾经支持政府的白人。
非暴力运动的参与者还必须对运动方向做出种种复杂决定,其中,战略规划(strategic planning)具有核心的重要性。
无论运动事业多么高尚,或者对手行为多么卑劣,仅靠自发的、临机而动的抗争,即使这些行动都能完好执行,也很难战胜对手。而如果制定计划确定如何系统地组织公民抵抗,以及如何让大众接受,去实现选定、聚焦的目标,这样运动就会获得推进的力量。
使用哪些战术以及使用的顺序;根据民众的不满和期望研究制定激励人心的变革主张;确定需要有策略争取的个人和团体,以及要达成的短、中、远期目标;建立沟通渠道以协商、谈判建立联盟,等等。
非暴力运动需要围绕上述以及更多类似的问题创造性地制定战略性计划。
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全盘分析运动所发生的环境。
有效的运动在计划过程中,需要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手段收集信息,倾听草根阶层的声音,还要在抗争过程中不断分析自己、对手和观望群体。
最后一点,战略只有被有纪律地执行,它才能发挥效力。使纪律失效的最大风险来自于某些成员可能的暴力行为,因此必须持续不断地向参与者灌输非暴力纪律,即使面对挑衅也必须坚持非暴力。
这样做是有现实原因的。暴力行为会戏剧性降低运动的合法性并给对手以镇压的借口。此外,始终非暴力的运动远为更有可能争取到范围广大的潜在盟友,甚至包括对方的支持者。
全方位探讨这些因素可能需要好几本书的篇幅,非一文可容。非暴力抗争这个主题值得、也正在不断得到进一步的系统化研究。
每次运动都增进了对这一现象的共同理解的知识,但是对这一政治与社会行动的形式和艺术,仍有许多有待勾画和发展。
虽然如此,一致、计划和非暴力纪律这三个要素却会经得起时间检验,它们提供了一个总体框架,据此,运动的参加者和支持者,以及其报道和研究者,可以对运动的状况做出快速评估。运动是一致的吗?有计划吗?有纪律吗?
那些通过将这些原则应用于非暴力行动的人,他们已开辟出通向更加和平公正的新世界的道路;而未来,将由那些继续这样做的人所型塑。
注释
1:在本文中,我把“成功”的运动定义为实现了其预期目标的运动,“失败”的运动定义为没有实现其预期目标的运动。这一定义也考虑了时间因素。一场成功的运动可能实现了它所预期的目标(如2004年乌克兰的“橙色革命”),但后来几年运动的成果受到了挑战并可能带来倒退(关于乌克兰案例的更多信息,见2010年11月17日奥莱娜∙翠格伯和奥柯萨娜∙舒莉雅在《开放民主》上发表的文章《人民力量获胜之后的斗争》)。相反,一场未能实现其预期目标的运动(如1989年中国的民主运动)可能会对未来产生影响,从而建设性地推动运动的理想(关于中国案例的更多信息,见2010年11月17日莱斯特∙尔茨在开放民主上发表的文章《中国镇压的悖论》)。虽然不需要改变一场具体的运动是“成功”还是“失败”的分类,但这些后效可能很强大,也非常值得关注。
(译者说明:本文在翻译过程中参考了网上另一篇译文,
网址:http://www.chinarightsia.org/?p=1144)
网址:http://www.chinarightsia.org/?p=1144)
——转自民主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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