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对暴力革命的论述
暴力革命列宁主义的主张——暴力革命
(一)革命的首要问题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1]。革命的首要任务,是推翻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苏维埃国家。这是列宁[4] 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所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最重要主张之一。
劳工阶层争取自身权益的抗争,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劳工阶层在初期只是自发地起来反抗雇主阶层的压迫和不公待遇,捣毁机器,举行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科学"后,工人运动由"自发"转变为"自觉"。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首次提出了"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2]的政治主张。在法国1848-1851年革命后,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思想。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中,法国无产阶级充当了主力军,但胜利果实却被资产阶级窃取。当劳工阶层6月再次举行起义,希望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时,国家便运用手中的权力,采取武力残酷地镇压。马克思总结了血的教训,一针见血地指出:"它要在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这种空想在一开始企图加以实现的时候就会成为罪行。"于是,响亮地提出了"推翻专政!"[3]的战斗口号。这是马克思总结法国1848-1851年革命经验所得出的极为重要的结论。1871年的巴黎公社印证了马克思的结论。
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夺取、建立政权的思想,总结了俄国和其他国家革命的经验,明确提出民主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他认为要完成这个社会革命,人民应当夺取政权,因为政权会使人民居于主人的地位,使他们能够排除走向自己伟大目的的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必要的政治条件。
列宁在批判孟什维克火星派时,又重申了如果革命党人不号召、组织人民夺取政权,那么革命只能被断送而不会成功这一主张。他认为:"孟什维克新火星派的代表会议恰好犯了自由即解放派经常犯的错误,解放派空谈"立宪"会议,羞答答地闭着眼睛不看力量和政权仍然在沙皇手中的事实,忘记了要"立"出东西来,就需要有力量来立的道理……代表会议也忘记了,当政权还在沙皇手中的时候,任何代表的任何决定,都会和德国1848年革命史上有名的法兰克福议会的"决定"一样,成为无聊而可怜的空话"[4]。
但是和平的社会主义者抛弃马克思主义关于暴力革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的这个基本观点,提倡经济主义和工联主义。经济主义和工联主义反对夺取政权,而把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斗争,看成是劳工阶层的抗争目标。他们提出"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的社会主义口号,提倡"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列宁强烈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临时应付,迁就现实,迁就政治变革,忘记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5];这种论调"要比许多长篇大论更能表明修正主义的实质"。这些和平主义口号反对激进的暴力革命。马克思主义从不否认经济斗争,但不把经济斗争看作唯一的主要斗争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正确的经济斗争可以起到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鼓舞群众的作用。然而经济斗争能改变劳工阶层遭受社会不公的状态,却不能推翻旧的政治统治,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公的根源。
(二)无产阶级革命的途径
民主革命的首要任务是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民主国家。怎样才能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呢?在列宁看来,唯一的途径是暴力革命。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初期一直肯定暴力革命的必然性,鼓吹暴力革命的历史作用。马克思认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6]。在总结了法国1848-1851年的革命经验,特别是巴黎公社的革命经验后,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提出,必须用暴力革命彻底打碎国家机器,无产阶级才能争得自己的解放。列宁在和第二国际社会主义的论战中,批评了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和平主义者对马克思、恩格斯过激思想的放弃。根据欧洲革命,特别是俄国革命的经验,他明确提出:"专制国家由民主国家(苏维埃)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不用暴力摧毁专制国家机器,不用新机器代替它,民主革命是不可能的"[7]。
民主革命之所以依靠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原因在于:它所面对的专制国家机器本身就是一种暴力。"特别是帝国主义时代,银行资本时代,大资本主义垄断时代,垄断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时代表明,无论在君主制的国家或最自由的共和制国家,由于要对人民加强镇压,国家机器就大大加强起来,它的官吏机关和军事机关也就空前地扩大了"[8]。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国家强化军事官僚机器的目的是用来压制人民的抗争。历史事实常常表明,当人民起来抗争时,国家用暴力进行镇压的例子屡见不鲜。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专制势力总是自己首先使用暴力,发动内战,"把刺刀提到日程上来"……"[9]。因此,无产阶级如果不使用革命暴力,就不可能消灭反革命暴力,就不可能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更谈不上建立无产阶级自己的政权。
(三)暴力革命主张的意义
列宁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主张。
一百多年前的巴黎公社革命,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都高度评价过巴黎公社的伟大历史意义。列宁认为:"公社是革命打碎国家机器的第一次尝试,是"终于发现的"、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代替已被打碎的国家机器的政治形式"[10]。巴黎公社之所以只存在了72天就归于失败,恰恰在于对打碎旧的官僚军事国家机器的认识和决心不够。巴黎公社虽然失败了,但它的革命经验是宝贵财富。
巴黎公社起义46年以后,俄国人民在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英明领导下,坚持暴力革命,经过武装起义,摧毁了俄国旧的军事官僚机器,推翻了临时政府的统治,使十月革命获得了成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共产主义的新型国家。十月革命开辟了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新时代。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32年以后,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长期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终于粉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在中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革命的成功,可以称得上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继俄国十月革命后的又一伟大历史事件。
无产阶级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充分表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主张的意义在于:它指明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解放的必由之路。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那么,列宁的暴力革命主张则把革命理论变成了人民的革命实践。
以伯恩施坦、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的社会主义者,反对暴力革命的过激主义,极力主张通过议会道路、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
事实上,社会主义政党在普选中很难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即使获得了多数也不能改变国家政权,更谈不到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每当议会选举处于不利地位时,就可以宣布选举无效,或者解散议会,或者直截了当地使用暴力,把共产党排除出去。历史反复地表明,许多国家的共产党参加选举,参加议会,但几乎没有一个共产党是通过议会民主取得政权的。
在对待议会问题上,暴力革命的提倡者列宁一贯主张,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当我们的斗争还只在旧的民主制度范围内进行时,社会主义者,为劳动者摆脱剥削而斗争的战士,就应该利用议会,把它作为讲坛,当作一个进行宣传、鼓动和组织工作的基地。现在,世界历史已把摧毁这个制度、推翻并镇压压迫者以及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提到了日程上来,如果再限于议会和民主,忘记了只要私有制存在,普遍选举权就始终是国家的一种武器,那就是卑鄙地背叛了革命,投奔到敌对方面去,成为变节分子和叛徒"[11]。这就很清楚地告诉人们,议会斗争可以利用,但作用是有限的,仅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利用的一种斗争方式,绝不能用议会斗争代替暴力革命。因此,对民主革命来说,应该进行对革命支持者的动员、组织工作,为武装起义准备条件,最后走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