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战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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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宗教战争的一部分 | |||||||||
左上至右下 波西米亚人将帝国特使掷出窗外(1618年5月23日)、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吕岑战死(1632年11月16日)、尼德兰的战舰出发前往泊地(1639年10月21日)、罗克鲁瓦战役中的西班牙大方阵(1643年5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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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方 | |||||||||
反帝国同盟至1635年[注 1] | 帝国同盟至1635年[注 2] | ||||||||
1635年布拉格和约后 | 1635年布拉格和约后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兵力 | |||||||||
最大实际人数[a] | 最大实际人数 | ||||||||
伤亡与损失 | |||||||||
战斗死亡:[c] 11万人在瑞典服役[11] 8万人在法国服役[12][d] 3万人在丹麦服役[12] 5万人其余国家[12] | 战斗死亡: 12万人在帝国服役[12] 未知在西班牙服役[e] 3万人在巴伐利亚服役[12] 3万人其余国家[12] | ||||||||
因病而死的军人:70万–135万[f] 平民死亡:350万–650万人[13] 总死亡: 450万–800万[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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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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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列条目 |
三十年战争(德语:Dreißigjähriger Krieg;1618年-1648年)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一场大规模欧洲战争。战争以波希米亚人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为肇始,最后以哈布斯堡家族战败并签订世界首个国际公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终。这场战争使各日耳曼邦国的人口损失约25-40%;路德城维滕贝格75%人口阵亡,波美拉尼亚65%的人口阵亡,西里西亚25%的人口阵亡,德意志各诸侯国男性有将近50%阵亡,包括平民有约800万人死亡。[16]在时间上相关的冲突包括于利希王位继承战争、八十年战争、曼托瓦王位继承战争、托尔斯腾森战争、法西战争和葡萄牙王政复辟战争。
直到20世纪,这场冲突才被视为16世纪宗教改革发起的德意志宗教斗争的一部分。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将神圣罗马帝国分为了新教和公教两个部分。和约规定宗教由当地君主决定,同时保障宗教自由与平等。但在接下来的50年中,新教在这些边界之外的扩张动摇了帝国权威。尽管宗教分歧是导致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学者们普遍认为,其空前的范围和烈度都是由于奥地利、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国波旁王朝之间争夺欧洲统治地位所推动的[17]。
战争开始于1618年[g],此年哈布斯堡的腹地波希米亚爆发叛乱,由于波希米亚境内的宗教信仰以基督新教居多,斐迪南二世因致力于推动民众信仰天主教而被废黜,取而代之的是普法尔茨的弗里德里希五世。虽然波希米亚叛乱很快被镇压,但战斗扩大到了莱茵河上游的普法尔茨,其战略的重要性吸引了荷兰共和国和西班牙的参与,荷兰趁机重新与西班牙开战。与此同时,野心勃勃的外国君主,如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和瑞典的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因在帝国境内拥有领土,且可以以藩侯的身份参与政治,在不久后也加入了战争。反复的外国干预将一开始的内部王朝争端转变为更具破坏性的全欧范围内的冲突。
战争的第一阶段从1618年持续到1635年,在此期间主要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德意志成员之间的内战,外部势力主要起支持作用。1635年之后,在法国和瑞典结盟,以此对抗同为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斐迪南三世和西班牙,战争的烈度不断加大,大量的人员物资被投入,帝国成为了群雄逐鹿的战场。1648年秋,三十年战争以帝国战败、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终。该条约规定了帝国给予巴伐利亚和萨克森等邦国提供更大的自治权,并明确了尼德兰从西班牙独立、瑞士从神圣罗马帝国独立;瑞典和法国从中获益,吞并了神圣罗马帝国的部分领土。通过长期的战争,法国成功地达成了削弱哈布斯堡王朝、实现中欧地区政治的碎片化的目的。法国由此改变了欧洲的力量平衡,一跃成为陆上最强大的力量。对于德国而言,这场战争使得原本就分散割裂的帝国更加松散,此后德意志地区一直处在邦国林立的状态。战争对长期领导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造成了沉重打击,使它在欧洲恢复天主教统治和建立英法那样统一的君主制国家目标成为泡影。这一目标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都未能实现,直到250年后来自东北边区的普鲁士通过绝对武力才得以达成。
战云密布[编辑]
宗教改革和领土争端[编辑]
1517年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为标志的德意志宗教改革,引导了全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这时候中欧与西欧出现了重大的变革,马丁·路德的路德派、加尔文的加尔文派、亨利八世的盎格鲁派等被称作新教,各自流行,使欧洲分为天主教(旧教)与新教两大阵营,而神圣罗马帝国诸侯则在信仰上出现了严重歧见,同样地分裂为天主教与新教两派。随着查理五世在1555年奥格斯堡会议上签署《奥格斯堡和约》,暂时结束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战争,和约内容主要是:
神圣罗马帝国周边国家出于自身利益,间接促成三十年战争的爆发:
- 西班牙哈布斯堡对帝国西部莱茵河畔领土感兴趣,因为莱茵河流域分别紧挨着西属尼德兰、弗朗什-孔泰等西班牙哈布斯堡领地,连接着从米兰公国至西属尼德兰的西班牙道路。自1560开始的尼德兰叛乱在1609年通过签订协定短暂停战。
- 法兰西王国处在哈布斯堡家族的包围之中,南部和北部是西班牙本土和西属尼德兰,东部是神圣罗马帝国,使法兰西国王感到存在着巨大的危险。皇帝斐迪南二世急于向帝国小诸侯国施加影响力,信仰天主教的波旁家族对时局的关注超越了宗教界限,站在新教徒一方。
- 瑞典王国和丹麦-挪威意图控制波罗的海沿岸的帝国诸侯国。
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紧张局势在16世纪后半叶愈演愈烈,《奥格斯堡和约》的约束力开始失效,趋于瓦解。由于一些改宗新教的亲王主教拒绝放弃对教区的统治权,作为回应,哈布斯堡家族、帝国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人寻求夺回对上述教区的控制。1583年至1588年间的科隆战争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事件的缘由是因科隆选侯格布哈特·特鲁赫泽斯·冯·瓦尔德堡改宗加尔文派,由于其是帝国的选帝侯(选侯),势必会导致选侯中新教势力强过天主教,新教徒会被选为国王和皇帝可能性出现。西班牙军队随后驱逐了格布哈特,先前在选举中以十票对十二票输给格布哈特的恩斯特被重新选举为科隆大主教,后者来自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此后,天主教区域内巴伐利亚公国、维尔茨堡等地的“教随国立”政策变得严厉而且苛刻,这导致了天主教辖区内的路德派信徒只能在改宗和流亡之间选择。原先信奉新教路德派的诸侯国,如:莱茵-普法尔茨、拿骚、黑森-卡塞尔、勃兰登堡-普鲁士先后改宗加尔文派。因此在十七世纪初,莱茵河畔、多瑙河南岸是以天主教占多数,新教路德派在神圣罗马帝国和北欧占多数,加尔文派立足于帝国中西部、瑞士、荷兰。三个教派的信徒无处不在,然而,在一些独立领地和帝国自由城市,三派信徒人数处于均等。
令哈布斯堡西班牙统治者感到惊讶和意外的是,同宗奥地利哈布斯堡皇帝却忠实遵循查理五世的宗教政策:对诸侯的宗教信仰采取包容态度。自斐迪南一世至马蒂亚斯诸位皇帝为了避免因帝国内部信仰不同从而引发宗教战争的可能,从而对帝国内部的宗教事务尤其是新教的传播采取放任和不强制的政策。皇帝的政策行为触怒了寻求宗教统一性的势力。与此同时,信奉路德派的瑞典和丹麦-挪威致力于援助帝国境内新教徒,以此获得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影响力。
1606年,帝国自由市多瑙韦尔特因宗教紧张局势引发暴力行为。起因源于该市信奉路德派的市长禁止天主教一年一度的圣驾巡游,导致该市发生骚乱。促使以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为首的天主教外部势力的介入。暴力事件结束后,帝国加尔文派的信徒感觉受到威胁,组建了以普法尔茨选侯腓特烈四世和腓特烈五世为首的新教联盟,作为回应,天主教方组建了以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为首的天主教联盟。
紧张局势于1609年进一步升级,因于利希—克莱沃—贝格公爵约翰·威廉死后无嗣引发的于利希继承战争,两个敌对的申请者争夺联合公国的继承者。第一个是勃兰登堡选侯夫人安娜,她是公爵约翰·威廉大姐玛丽·埃莱奥诺雷的长女,第二位是普法尔茨—诺伊堡伯爵沃尔夫冈·威廉,他是公爵约翰.威廉二姐安娜与普法尔茨—诺伊堡伯爵菲利普·路德维希的长子。安娜宣称联合公国应由长系继承。沃尔夫冈·威廉则以公爵约翰·威廉最年长的男性继承人自居。双方都是新教徒。1610年,出于阻止双方战争的目的,皇帝鲁道夫二世的军队占据联合公国,直至宫廷会议解决双方纠纷。然而,一些新教诸侯惧怕信奉天主教的皇帝会把联合公国据为己有,阻止联合公国落入新教徒之手。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与荷兰共和国的代表建议派兵入侵联合公国,但计划随着亨利四世遇刺身亡而告终。为了在竞争中获取优势,沃尔夫冈·威廉改宗天主教,勃兰登堡选侯约翰·西吉斯蒙德改宗加尔文派。争议在1614年的《克桑滕和约》得到解决,联合公国被拆解[18]:于利希和贝格给沃尔夫冈·威廉,约翰·西吉斯蒙德获得克莱沃、马克、拉文斯贝格。
荷兰叛乱的背景对于认识导致三十年战争原因是必需的。众所周知,西班牙与荷兰签订的十二年休战条约将于1621年到期,当时整个欧洲意识到这点,西班牙帝国试图再次征服荷兰共和国。时任弗兰德尔军司令斯皮诺拉尝试通过友好领土直抵荷兰共和国,而行军路线中唯一的敌对国家是普法尔茨选侯国,因此普法尔茨选侯国在欧洲具有相当重要的战略意义远远超过了它自身的价值。这解释了为什么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于1612年为女儿伊丽莎白·斯图亚特与普法尔茨选侯腓特烈五世的婚礼做准备,尽管当时的社会习俗和舆论认为公主该嫁给另一个王室。
欧洲列强均想插手帝国事务,以获取利益。它们分为两派,其中哈布斯堡王朝集团由奥地利大公国、西班牙帝国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天主教诸侯国组成,并得到教宗及波兰立陶宛联邦的支持;而另一方为反哈布斯堡王朝集团,由法兰西王国、丹麦-挪威联合王国、瑞典帝国、荷兰帝国及德意志的新教诸侯国组成,并得到英格兰王国、俄罗斯沙皇国的支持。法国虽是天主教国家,但是在首相黎塞留枢机主教的主导下,对于世俗政治的考量胜过了神学观念,为削弱欧洲大陆上的头号竞争对手哈布斯堡王朝,毅然支持新教国家阵营。
战争起始于1618年波希米亚地区(即今捷克)人民反抗天主教哈布斯堡王朝的民族及宗教起义,其导火索为著名的布拉格掷窗事件(或称扔出窗外事件)。而整场战争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波希米亚阶段(1618年-1624年)、丹麦阶段(1625年-1629年)、瑞典阶段(1630年-1635年)及法国-瑞典阶段(1636年-1648年),战争最后以哈布斯堡王朝集团战败、参战各国于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告终,总计持续了三十年之久。
结构性矛盾[编辑]
1552年的帕绍和约结束了神圣罗马帝国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的施马尔卡尔德战争,而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试图通过修复现有边界来防止未来的冲突。根据教随君定的原则,国家要么是路德宗(当时是最常见的新教形式)要么是天主教。其他条款保护了多瑙沃特等城市的大量宗教少数群体,并确认路德宗对自帕绍以来从天主教会夺取的财产的所有权。
该协议因1555年后新教扩展到以前被指定为天主教的地区,以及奥格斯堡不承认的改革宗信仰的发展,特别是加尔文宗的发展而受到破坏[19],这是一种被路德宗和天主教徒视为敌对的神学。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目标越来越多地取代了宗教争端;路德派的萨克森、丹麦-挪威和瑞典[h]以及加尔文宗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在波罗的海贸易中相互竞争[21],在为北方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帝国及其代表机构的碎片化性质阻碍了这些问题的管理,其中包括分布在德意志、低地国家、意大利北部以及现代法国的阿尔萨斯和弗朗什孔泰的300个帝国政治体。它们的规模和重要性不等,从投票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七位选侯,到亲王主教辖区和汉堡等帝国城市[i]。税收,通常作为自治机构运作。在他们之上是帝国议会,在1663年之前,议会不定期举行会议,主要是讨论的论坛,而不是立法的论坛[22][j]。
尽管皇帝是由选举产生的,但自1440年以来,该职位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担任。作为神圣罗马帝国最大的单一领主,他们控制着包括奥地利、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在内的超过800万臣民的领土。此外他们还统治西班牙,直到1556年两个帝国分家,此后西班牙保留了米兰和弗朗什孔泰等领土。虽然奥地利和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经常合作,但他们的目标并不总是一致的。西班牙帝国是一个全球性的海上大国,其领土包括西属尼德兰、米兰、那不勒斯王国、菲律宾和美洲的大部分地区。相比之下,奥地利是一个陆上大国,其战略重点是确保在德意志及其东部边境对抗奥斯曼帝国的优势地位[24]。
在奥格斯堡会议之前,宗教统一弥补了缺乏强大的中央权威;一旦哈布斯堡代表的天主教正统性被移除,它就为那些试图进一步削弱它的人提供了机会。其中包括雄心勃勃的邦国,如路德教的萨克森和天主教的巴伐利亚,以及境外的法国,它在其北部、南部和比利牛斯山脉的边界上与哈布斯堡王朝的土地对峙。由于许多外国统治者也是帝国亲王,帝国内部的分裂吸引了外部势力,如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他于1625年以荷尔斯泰因-戈托普公爵的身份参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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