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

辛亥革命首义成功的“秘密”



1911年5 月8 日,清廷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个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
1911年10月10日夜,武昌平地枪响,首举义旗,大清王朝轰然坍塌,出人意外。因为,就在半年前,革命党人孙中山、同盟会经过精心筹划准备的广州起义以七十二烈士壮烈牺牲惨告失败,史称“黄花岗起义”。黄花岗起义使同盟会丧失许多优秀干部,领导力量大为削弱,内部分裂更加严重,革命成功,遥不可期。然而为何仅仅时隔半年,仓促举事的武昌枪响却吹响了清王朝覆亡的号角?

武昌首义成功的“秘密”,就在于得到了以士绅、商人为主体的“立宪派”的支持。10月11日,湖北革命党人占领了武昌城,由于原先安排好的领导人或伤或逃,一时群龙无首,亟欲找声望素著的人物充当新政权的领袖。清军协统黎元洪被革命党推举为湖北军政府都督,而政务、交涉之事,则期望湖北省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出面负责。汤表示赞许革命,尽力帮忙,自己不知兵事,但可在政治和民事方面赞助,还提议通电各省请一致响应,以助大功告成。汤被任命为民政部长,在筹款、鼓舞士气、稳定社会秩序、保持地方治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担任全国性的各省咨议局联合会主席的汤是具有全国影响的湖北立宪派领袖,他的表态,使湖北其他立宪派人士迅即以实际行动支援了革命党,筹款捐款,维持地方。这对革命党解除后顾之忧,能专心抗击清军的反扑,扩大战果,使新政权获得相对稳定的环境,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武昌起义的初步胜利、新政权的渐渐巩固及汤化龙等人的通电,使不少省份咨议局迅速响应革命,反过来又大大鼓舞了更多省份民众和立宪派,推动了更多地方响应武昌起义。
从武昌首义至四川军政府成立,50天内,共有14个省脱离了清朝的统治。清政府的半璧江山已去,为最后倾覆清廷,民国肇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起义各省,立宪派、绅商都不同程度地协助了反清的“独立”运动。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省份是以立宪派为主的,甚至某些省份还是立宪派独自完成的。可以说,辛亥革命,立宪派功莫大焉。而孙中山以前武装起义未获成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得到他们的支持。

绅商是清政府的统治基础,他们向来主张由上而下的立宪,反对激烈革命。而立宪派态度、立场的根本变化,则是清政府的政策步步错误所致。
1905年,国内外形势使要求立宪的士绅越来越多,甚至一些官员也要求立宪。与此同时,革命派的力量也开始集结,成立了同盟会。反对革命的立宪派与革命派进行了激烈论战,他们认为:“革命之举,必假借于暴民乱人之力。天下岂有与暴人乱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终亦必亡,不过举身家国而同葬耳。”他们相信,只要人民要求立宪,清政府“终必出于让步之一途”,可以实现代价最小的和平转型。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仿行立宪的上谕,确立预备立宪为基本国策。而且,仅仅过了5天,即9月6日就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人们自发撰写的《欢迎立宪歌》表达了对朝廷的热爱尊崇和对必然带来暴力的革命的反对。
然而,事实说明清廷并不珍视此时对它来说极其珍贵的民情民意。由于内斗激烈,为避免引起更大的动荡,清廷不得不宣布了官制改革。但这次改革因形式上的“满汉平衡”被打破,使得汉族官员的心理平衡也随之被打破。几年后,辛亥革命爆发,不少汉族督抚宣布独立,可能与此不无关系。
这次官制改革使人对清廷是否真准备立宪大起疑心,甚至有立宪派直斥其为“伪改革”、“徒为表面之变更”,“袭皮相而竟遗精神”。事实无情地说明,这次行政改革彻底失败。不仅没有缓解危机,反而加剧了危机,使得坚决反对革命、坚持“保皇”的“立宪”派对它越来越失望,无奈地叹其“反动复反动”,因此他们也就不必更多地指责“革命”了。
清廷1908年秋公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以日本明治宪法为蓝本,但“君权”却比“明治宪法”扩大、“民权”却比其缩小。在这种“宪法”框架下,再加清政府的“立宪”实际步骤一拖再拖,连以温和的士绅为主的立宪派都指其为“假立宪”、“伪立宪”,更不必说广大民众和“逢清必反”的革命派的反应了。一向温和的立宪派开始激烈地指责“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从1907年起,立宪派就发起和平请愿,要求开国会,而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在请愿高潮中,梁启超组织的政闻社也以全体社员名义致电清政府的“宪政编查馆”,提出限期三年召开国会的主张。同时,风传梁启超要回到上海领导政闻社的活动。
面对如此局面,慈禧太后与支持她的顽固派官员认为任其发展最后无法控制局面,于是决定镇压。1908年8月13日,朝廷突然下旨查禁政闻社。此谕直指梁启超。由于朝廷严禁,政闻社确已难于生存,梁启超不得不将其解散。
朝廷如此严厉镇压政闻社,具有多重悲剧意义。首先,梁启超一直与革命党论战,坚决反对推翻清王朝、极力为清王朝辩护,一直主张合法、体制内变革,最后却被清王朝当作“悖逆要犯”而“严拿惩办”。这对他个人来说,是悲剧,也是讽刺。更广些说,也是整个“立宪”的悲剧,主张和平变革的立宪精神领袖却不能回国、还被清政府通缉捉拿,这本身就使“至上而下”的改革理论的说服力大大减弱,使信服“革命”的人越来越多。当然,更是清廷的悲剧,对一心护卫自己的改革者竟以“悖逆要犯”待之,政权内最高统治者一直对十年前内部“权争”之事耿耿于怀,不仅不想方设法抚平创伤,不安抚当年因主张体制维新而受迫害的政治家,不让其为己所用,而是依然毫不宽容当年的政敌,仍把他们当作体制的敌人,最终,清政府失去了领导改革的能力与机会。

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尽管“开国会”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浪高过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拒不立宪,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清政府确已不堪救药,对各种警劝充耳不闻,一意孤行,仍要大权独揽,结果便是众叛亲离,真正“动摇国本”,最终垮台。
面对轰轰烈烈的请愿运动与革命党的活动,满清权贵唯恐大权旁落,反而倒行逆施,更加集权,采取种种措施将政权、军权、财权高度集中自己手里。而一些或是因为观念守旧或是投朝廷所好的大臣也纷纷上疏,奏请朝廷对立宪派的危害不能掉以轻心。他们或是强调立宪将使君上无权,或是强调立宪的实质与革命党一样是推翻清朝,而且他们人在朝中因此比革命党还要危险等等。
正是在这种思维主导下,1911年5 月8 日,清廷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个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这个内阁由13人组成,其中9 名为满人,汉人只有4名;而在这9名满人中竟有7名为皇族成员,因此人们将此称为“皇族内阁”。这种“组阁”完全违背了皇族成员不能入阁当国务大臣的基本原则,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其实根本不愿放弃一丁点权力的真实面目。此举实无异于自掘坟墓,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
尽管如此,立宪派最上层领导不放弃最后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协的改革之路。5 月12日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商讨对策。第二天,确定了以推翻皇族内阁为中心议题,大家一致认为皇族充当阁员违背立宪原则,一致反对。经过冷静的思考,与会者后认识到实际无法达到目的,于是决定妥协让步,认可皇族成员违反规定任内阁阁员,但反对皇族充当内阁总理大臣,希望朝廷也妥让一步。他们将此议案呈请都察院代奏,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但朝廷置之不理。咨议局联合会于是再次呈请都察院代奏,同时公开发布报告书,指出皇族内阁“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
然而,皇族内阁非但不思悔悟,反而斥责联合会议论渐进嚣张,干预“君上大权”。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观念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天下为一姓所有,臣民实际都是皇帝的奴仆,根本无权过问、干预“君上大权”。
现在有观点认为辛亥革命过激,缺乏妥协,然而史实说明,拒不妥协的恰恰是清王朝。连立宪派提出的皇族成员可当违反原则内阁阁员、但不可当总理大臣的这种双方各让一步、最低限度的妥协方案,清廷都严辞拒绝,其他妥协就不必谈了。
面对拒不妥协且严厉批驳立宪派的清政府,咨议局联合会人员无不满腔愤怒,又写了一篇通告各省团体书,严厉驳斥上谕,指出政府罪恶滔天、人民对它已深恶痛绝。敢于公开驳斥上谕、批评政府罪恶滔天,其实是立宪派与清廷最后的“绝交书”。此时,立宪派实际已转向革命。
而且,就在皇族内阁成立的次日,即副署了实行全国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的诏令,皇族内阁的擅自决定并实行,不仅违背了立宪原则,而且也损害了人民、尤其是投资最多的绅商的利益。于是,湖南、湖北、广东和四川的立宪派立即领导群众开展了保路运动,其中以四川最为激烈。
恕我重复:从1910年国会请愿运动起到清政府最后拒绝妥协的政策标志“皇族内阁”和“铁路国有”的出台,也是立宪派迅速走向革命、与革命党“合流”的最直接原因。

立宪派最后转向革命,从根本上说是清政府拒不改革、拒不妥协、拒不放弃利益的结果。从清朝建立起,虽然朝廷亲贵对汉人、汉族大臣一直防范很严,但至少形式上一直泯灭满汉差别、矛盾。然而,至少从1906年秋改官制起,到1911年5月的皇族内阁的出台,它的政策总体上却是利益高度集中化、并且利益边界高度清晰化。使士绅、甚至一部分汉族官员也清晰意识到自己并不在这个“利益范围”之内,自己并非清廷的“自己人”,产生强大离心力,不仅士绅走向革命,许多汉族官员在关键时刻也背叛朝廷。
在国内外如此大势面前,清廷政策本应顺应时代潮流分权分利,但它反而倒行逆施集权集利,使自己的统治基础都离它而去。一个没有基础的巨大建筑,轰然垮塌只是时间问题了。因此,武昌枪响才能最后胜利。
1911年10月30日,许多省接连独立,响应革命,清廷接连颁发《准开党禁颁布特赦谕》、《实行宪政谕》和《著溥伦等迅拟宪法条文交资政院审议谕》。此时此刻,它才想起“妥协”,但为时已晚。11月7日,并不激进的思想家严复在给《泰晤士报》驻华记者莫理循(Mor-rison,George Ernest)的信中说:“如果一个月前做到这三条之中任何一条的话,会在清帝国发生什么样的效果啊!历史现象往往重演。这和18世纪末路易十六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没有明显效果。”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中说:“向上攀登或期望过高的集团和僵硬不灵活的制度是制造革命的原材料。”而“在能够扩大权力并在其内部放宽参与的政治体系中,革命是不可能发生的。”的确,清政府坚持“僵硬不灵活的制度”、没能够建立“放宽参与的政治体系”满足立宪派的要求。因此,革命就很难避免了,这也是其最后覆亡的重要原因,当然也是首义成功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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